約翰.斯圖亞特.穆勒:英國自由主義理論大師、效益主義倫理學的集大成者。 最大幸福原則:效益主義的標準並非個人的最大幸福,而是整體的最大量幸福。 「效益主義」或「最大幸福原則」的主張:若行動傾向於促進幸福就是對的,若傾向產生不幸則是錯的。幸福就是人所意圖的快樂以及免除痛苦;不幸就是痛苦和欠缺快樂。快樂及免於痛苦是唯一可欲的目的。終極目標,就是要在質與量兩方面都盡可能地遠離痛苦,盡可能地充分享受快樂。效益主義的標準並非個人的最大幸福,而是整體的最大量幸福。 「效益主義」,過去譯為「功利主義」,但因「功利」的中文一詞易遭誤解,誤以為是追求私利或唯利是圖,故後來以「效益」代之。效益主義最為一般所熟知的,即邊沁所主張的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原則。但此說遭到來自各方的許多批判和質疑。 穆勒由於繼承了邊沁的效益主義思想,為釐清各方批評,寫下回應文章。本書的內容最初是以一系列三篇的方式,發表於一八六一年的《弗雷澤雜誌》,一八六三年時才首次集結成書出版。 穆勒認為,效益原則就是道德的根本原則以及道德義務的根源,並試圖提出有助於理解與接納效益主義或幸福理論的說法,以證明並闡明這套哲學理論。他主張若行動傾向於促進幸福就是對的,若傾向產生不幸則是錯的。幸福就是人所意圖的快樂以及免除痛苦;而不幸就是痛苦和欠缺快樂。但在衡量快樂時,得要同時看重質與量。他指出抨擊者甚少正確體悟到,效益主義關於正確行為標準的幸福,並不是行為者自身的幸福,而是所有相關人等的幸福。 本書特色 ◎全新中文譯本◎林火旺(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推薦書評 穆勒的各方評價:˙賽班(GeorgeH.Sabine):穆勒倫理學的中心道德觀念和康德一樣,是真正尊重、關心與道德責任相稱的尊嚴,沒有這種尊嚴就談不上道德責任。˙羅爾斯(JohnRawls):穆勒將他的效益觀與人類作為進步存有的永久利益結合起來。˙海耶克(F.A.Hayek):被他引向社會主義的知識份子數量之多,大概任何人都無法相比。˙羅素(BertrandRussell):穆勒在他的《效益主義》中提出了一個議論,實在謬誤得難以理解他怎麼會認為它是正確的。˙以撒.伯林(IsaiahBerlin):他是一個世代、一個國家的導師,但也僅是導師而已。……他不是一個具有原創力的人,卻改變了他那個時代的人類知識結構。˙熊彼得(Joseph.A.Schumpeter):約翰.穆勒超越了他早期的邊沁主義。但是他從來不曾完全擺脫效益主義的桎梏。˙拉斯基(HaroldJ.Laski):自從穆勒去世後過去的五十年中,還沒有出現一位學者,對同代人的思想的影響有像他那樣深遠。˙羅斯巴德(MurrayNewtonRothbard):他的學術立場既屬於每個流派的立場,又哪個都不屬於,而是一個萬花筒,充滿變化、轉型與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