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定律:習慣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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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定律」是一種心理學定律,由愛德華‧墨菲(EdwardA.Murphy)提出,它的基本內容就是:「凡是有可能出錯的事,有很大概率就會出錯。」「墨菲定律」、「帕金森定律」和「彼得原理」並稱為二十世紀西方文化三大發現。「墨菲定律」說:凡事不要習慣用直覺,並且過度依賴直覺。人的思維都會有一種慣性作用,會依循自己常用的路徑前進。那麼,到底「習慣」是什麼?為什麼有人說:習慣是人的第二天性。一九○三年《美國心理學期刊》將「習慣」解釋為:「以心理學的觀點來看,習慣是某種程度上固定的思考方式、意志或者感覺方式,是由以往重複的心智體驗而獲得的。」習慣是一種常常出現的行為,而且常常是在無意識之中出現。將一個新的行為變成習慣的過程稱為習慣養成。不過,舊的習慣多半難以改變,而新的習慣也不容易形成,因為人們所重複的行為模式是印在其神經網路上的,不過可以藉由反覆進行來養成新的習慣。隨著行為在一致性的情境中重複的出現,會增加此一情境和行為的聯結,因此也增加了在此一情境下行為的自動性。習慣性行為的特徵是:往往會快速出現、未覺察、無意識下進行,而且無法控制。一般人在出現習慣性行為時,不一定會注意到,因為人們在進行日常工作時,不會對自己所做的事作詳細的分析,習慣有時候會有強制性,因為是不自覺的行為。習慣一般會由引起的原因(也可能是環境)開始,接著是習慣本身,最後是產生的回饋感受。回饋感回頭再強化整個過程,讓大腦把回饋感與起因綁在一起,導致遇到相似環境與狀況時,本能像開關被打開了一樣,自然而然地去執行。因此,形成了「慣性迴路」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習慣」。所以,「墨菲定律」還說――「對於別人好的忠告,唯一的方法就是轉送他人。他們認為――這玩意對自己從來就沒有什麼用處!」也就是說:你只會習慣於自己的固執,而不會去做任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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