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通則(下)—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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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債編第一章「通則」係規定債之關係之一般原則,為各種債權債務關係共通適用之法則,本書係以其有關規定及問題為論述對象,著重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之闡明,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分析,理論與體系之建構,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溝通交流。本書之撰寫,在體例上未採傳統上民法債編總論(或通則)之編排順序,是一種嘗試。本冊書所論述者,以法定之債為對象,定名為「民法債編通則(下)」,並以「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為其副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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