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賡續倡導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展示各機關藝文活動成果,並鼓勵員工進修創作以砥礪身心,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自66年開辦中央公務人員書、畫、攝影展覽,展出內容有書法、國畫、西畫及攝影4大類。直至83年,為留存紀念及收激勵之效用,特將得獎作品,編輯印製畫冊,復於84年敦請評審委員們各提供作品一幅,使專輯內容更為豐富。87年經專家學者建議,更名為「第一屆中央機關美展」,並將篆刻作品納入書法類,西畫類則改分為油畫及水彩畫2類;又自97年起將美展參加對象擴大至地方政府公教同仁,並再次更名為全國公教美展。另為慶祝建國100年,比賽項目增加漫畫1類,以吸引年輕族群參加,與原國畫、書法、油畫、水彩及攝影等合為6類。美展自90年起,除首展開幕典禮及頒獎在臺北國立國父紀念館或中正紀念堂舉行外,另規劃於北、中、南、東等地區巡迴展出。近年來更結合終身學習政策,邀請專家學者專題講演,安排首長、仕紳剪綵、老師現場揮毫、樂團演奏及民俗表演等活動,使開幕儀式在氣氛輕鬆活潑下簡約隆重順利進行,甚受當地公教同仁、藝文界及民眾的肯定,爰公教美展顯已成為公教界年度藝文之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