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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機車對運輸溫室氣體排放影響之研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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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11條明定,溫室氣體排放階段管制目標以5年為一階段,為因應國內外淨零排放趨勢,未來各階段管制目標勢必更趨嚴峻,需尋求並提出其他具溫室氣體減輛效益之措施。考量我國機車密度為全球之冠,且以燃油機車登記數居多,而共享運具係強調取得車輛之使用權而非所有權,且車輛電動化應具溫室氣體減量效果,爰本計畫聚焦探討共享電動機車對運輸溫室氣體排放之影響。本計畫第1年期(110年)已蒐整國內外共享電動機車使用行為影響因素、溫室氣體排放影響及研究方法等相關文獻,研擬問卷調查計畫及設計問卷內容,並針對「臺北市」及「高雄市」年滿18歲之民眾執行市話問卷前測調查,採隨機抽樣法,共計完成203份有效問卷(臺北市103份、高雄市100份),並於「臺北市」辦理網路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同為年滿18歲之民眾,採滾雪球抽樣法,共計完成431份有效問卷。依市話問卷前測調查結果,受訪者大致能理解並答覆相關問題,惟使用共享電動機車之受訪者比例偏低,推測應與受訪者年齡偏高有關,建議第2年期(111年)可增採手機調查,及透過「多變數反覆加權法」至與母體結構一致為止。此外,高雄市境偏遠行政區因無共享電動機車營運站點,難以查找合適受訪者,建議第2年期(111年)設定高雄市「有共享電動機車營運站點」之行政區做為調查範圍。另亦需精簡問卷題數與酌修部分問項與答項內容。有關網路問卷調查結果,因其樣本對象較為年輕,調查結果宜視為年輕族群之意見。在該討論前提下可發現,使用共享電動機車或許有助溫室氣體減量。此外,透過結構方程模式可得知,影響共享電動機車使用「意圖」之正向因素包括「省錢」、「環保」、「便利性」,負向因素則為「安全」,而「認同共享經濟」影響正向因素程度高,爰建議未來可將「型塑共享形象」做為推廣使用共享電動機車之政策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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