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導論》是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最負盛名的著作之一,這本書在一九一○年第一次問世,他說他要為年輕的法律學生寫一本入門的書,使他們對於法律真正產生興趣。本書奠定了拉德布魯赫在法學界和哲學界的大師地位。拉德布魯赫是現代法哲學的先驅,有別於其他法律的抽象形式討論,他從歷史中引徵不同的社會現象和文化體系,探討法律的實質內容。拉德布魯赫以簡練優雅的文筆和深邃敏銳的思考,對於法律思想的基本問題作了獨特的深入探討。在這本著作中,拉德布魯赫有系統地闡述對於法律的價值相對性的主張,嘗試以全新的角度去解釋法律的內在價值,也就是正義的意義,修正了自然法的思想。本書在全世界已翻譯為英文、日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等多國語言,對於每個有志一窺法律堂奧的讀者,非常有幫助。本書特色—從社會現象和文化體系探討法律的實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