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乃規範財貨歸屬秩序之法律,具有定分止爭與提供生產誘因之功能,誠為經濟基本法。物權法之定義,可分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物權法,係指以物權關係為其規範對象之法律,故凡屬規定物權之法律,不問是否為一般物權或特別物權,均屬實質物權法之範圍。至於狹義物權法,係專指民法物權編,就其他規範物權關係之法律而言,為普通與形式意義之物權法,其他規範物權關係之法律則屬特別物權法。作者從事民事審判多年,本於教學及實務之經驗,本諸國內、外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並依據2007年3月5日、2009年1月與2010年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物權編之修正條文,依序介紹物權法總則、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及占有,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物權法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學。 本書計有案例六十二則,茲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案例,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其原理,以解析案例之方式,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物權法之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最後於本節項後之末,以習題之模式,研習者得自行檢視學習之成效,其有溫故知新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