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專長為公法學,主要講授行政法、地方制度法、環境法、憲法,本書融合其多年研究心得,為其行政法首部力作。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基本權利與基本國策等價值,係行政組織設計的框架,並由立法者與行政者作為進一步的決定。早期的典範為傳統科層式體制,近年則興起公共管理、新治理、新公共服務等改革風潮,而背後則是現代專業分殊化、資訊繼網絡化、後現代化、全球化等當代政經社文的構造變遷。本書的特殊性,在於典型的法律釋義學努力外,並銜接到相關公共行政的治理理論與政經社文變遷的討論,內容非常豐富和詳盡。作者指出,「我國行政法多繼受德國法,而且係以德國通用教科書為主要的參考」,本書不僅論述台灣行政組織現況,對於德國相關的學理,亦多所引入,絕對是國內最好的行政組織法必讀的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