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是所有自然風景的起點,同時也是終點。」羅伯特.麥克法倫一舉成名之作「聖母峰有我生平僅見最陡峭的稜線和最驚心動魄的懸崖。我心愛的……我沒辦法告訴妳,這座山讓我有多著迷。」這是1921年馬洛里在聖母峰營地上寫給愛妻的家書,幾天後,他在攻頂聖母峰的過程中,在離峰頂不遠的山坡上,永遠消失在一陣突然飄來的濃霧中。本書就是試圖解釋怎麼會有這種事:一座山如何能夠全然「迷住」一個人?那樣非比尋常的強烈愛慕,如何能夠投注在終究也不過就是岩石和冰所堆起來的龐然大物上?那些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為何會把所愛之人輸給了山?這樣的著迷,並非馬洛里所獨有。越是文明、富裕的時代,就有越多人甘願拋棄平地舒適及所愛的一切,忍受各種精神及肉體痛苦,登上幾千公尺的高處。「為何登山?」成了最根本但也最難回答的問題,困惑著無數爬山及不爬山的人。然而,人類登山,也不過是近代的事。在三個世紀以前,冒著生命危險去攀登高山,只會被視為精神錯亂,但人類一開始出於精神的需求和對美的愛好而開始登山,高山便開始對人類的大腦施展巨大且通常是致命的吸引力,讓無數人甘願以身殉山。這股令人捨生忘死的迷戀,是如何在這三百年間形成?陡峭、荒涼、危機四伏等高山特質,如何在人類心中轉化成崇高、神性、超越等寶貴的體驗?人類又為何會對臨高的恐懼上癮,一再以性命追求這原本應全力避開的事?事實是,我們不但在高山的每道皺褶、岩層的每片剖面中看到地球久遠到令人暈眩的歴史,在高海拔的廣袤視野中得到神的眼界,體驗到自我感由於眼界擴展而變得更加強大,也同時遭受到攻擊:在山頂上,時間與空間的無邊無際使你顯得無足輕重。於是作者說:「那些爬上山頂的人,一半是愛著自己,一半是愛上自我湮滅。」作者在無數登山紀實及自己的親身經驗中體悟:「山只是地質的偶發事件。山不存心殺人,也不存心討好人。山所具有的任何情感屬性都是人類的想像力所賦予。」人類所攀登的,不只是實質上的山,更是心中之山。因此,探究人類為何爬山才如此迷人。我們探究的,不只是冰雪及石頭,更是人類三百年來的內在風景,是人類的感知如何在面對高山時一層層積累、變得豐厚,是我們會因此而變得更加認識人類,以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