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身上掛有種種枷鎖,那男人呢?張資平在民初為女性的戀愛自由大膽發聲,控訴這病態的社會──它竟讚美女性的「犧牲」! 愛不是享樂,享樂只是愛的表現的一部。但是一般人都誤信這種享樂就是愛,和誤信砒霜是白砂糖的人們一樣的錯誤。 ▎你有處女情結,我就不能要求你潔身自愛?「我以貞潔的身體貢獻給你,你卻以不潔的血來和我接觸!」 男女為什麼要不平等?所有男人的血在結婚前都是汙濁了的麼?所有女人都是該和汙濁了的男人結婚麼?這確是一個大問題。但是在今日,誰都不以它為一個問題而加以討論。假如在結婚前女人失掉了她的處女之貞時,在男人方面如何嚴厲地詰責她啊!為什麼對女性這樣苛刻,而對男性就這樣寬大呢? ▎我的大度,連我都佩服!「是不是要這樣犧牲才配稱為善人,才算是有美德?」 一個女子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免恕了敵人的罪惡,像基督般呼猶大為友,和他一同晚餐,像我這樣的洪量和慈祥哪個女子能夠做得到呢?像我這樣的犧牲又有哪個女子能夠忍受呢?連我自己都覺得這樣的美德是堪讚美的。 「姐姐定是很喜歡的,卓民也定喜歡,母親當然喜歡。」 這是我賜給他們的喜歡,我想到這一點,便感著一種道德的矜持(Pride),這是由我從前在學校裡所受的良妻賢母的教育所生的產物──令人不能不深致感謝的產物。 ▎全世界都稱讚我的寬宏大量是美德,但這對我有什麼好處?「母親盡是同情於做錯了事的人們,對我反沒有半點同情,也算公道麼?」 我的隱忍完全不是我願意的,我只在相當的期間內抑制住我的快要激發的感情,絕不是消滅。我的胸裡也常常會燃起嫉妒之火來。嫉妒本來也有種種:自己是完全對的,對手方是完全不對的時候起的嫉妒;自己也有幾分不對的時候起的嫉妒。這兩種嫉妒一般占最多數。我的嫉妒是屬於前者,我是內省不疚,所以我是強者,不論從哪方面說,母親、姐姐及丈夫對我都不敢有一言的辯駁;外表看來我明明站在勝利者的地位,但我仍覺得我的精神是屈服的,受著周圍的壓迫。 ▎不公平的結局,才叫做社會,才叫做真實世界!「光榮!真光榮!只有他們虛偽的人們到處占勝利。」 報上居然登出卓民被任為駐某國的公使了。這當然是姐姐向柯名鴻推薦的。聽說關於這件事,母親曾向姐姐力爭,但是姐姐還是未能忘情於卓民,卓民終達到了他的獵官的目的。到了這時候,我不能不佩服姐姐的能力確實高我們一等。像我們這樣淺肚狹腸,這樣率直的人何能幹得大事情出來!要姐姐才有這樣的手腕。柯名鴻真是娶著了賢內助了啊。 看見了這許多怪現象,我便妙想天開地發了一個幻想,就是:假如我當日聽卓民的勸告,回家裡去,馬馬虎虎和他們妥協,那麼我今日也是個公使夫人了。 本書特色 本書是張資平的洋場小說代表作之一,全書以女主角菊筠的第一人稱視角敘述自己不幸的婚姻,描寫了上流社會家庭中的醜聞軼事,以及批判封建思想對女性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