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英雄傳》是描寫清朝康熙雍正年間的一樁公案。書中的主人翁十三妹,本名何玉鳳,因父親遭朝廷大員紀獻唐殺害(按‧紀獻唐為年羹堯的化名)。十三妹無處伸冤,只好帶著母親浪跡天涯,學得一身舞藝,欲報血海深仇。途中遇到安驥(字龍媒)與張金鳳,結為好友。不料,還來不及為父親報仇,卻聽說仇家紀獻唐已獲罪遭誅。一場不共戴天之仇告終,經張金鳳與眾人的撮合,十三妹嫁給安驥。十三妹前段仗義行俠,英氣外發。後段嫁做人婦,又顯兒女情態,堪稱兒女英雄之典範。書中一方面暴露官場文化的黑暗,又道盡科舉文化的醜態,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寫實俠義小說。
英雄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