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國家公園(中文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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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設置的意義與目的,不啻為經濟發展下對環境深切醒思的開始。民國六十至七十年代間,台灣開創了前所未有的經濟奇蹟,於當時期,同時也陸續規劃設立了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及後續設置了雪霸、金門、東沙環礁、台江等國家公園,來保育這片土地。玉山國家公園是我國繼墾丁之後的第二座國家公園,早於日治時代即由當時台灣總督府指定為「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後續計畫因二次世界大戰而擱置。台灣光復以後依據「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而被指定為國家公園預定地,及至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六日行政院頒布「觀光資源開發計畫」指示本區應於二年內完成國家公園之規劃,內政部即著手區域內資源與土地使用之勘查規劃。除區域範圍於七十二年一月一日奉行政院核定公告外,計畫內容並經行政院七十四年二月七日第一九二一次院會通過,由內政部發佈實施。管理處成立於民國七十四年的四月十日,辦公地點設置於南投縣水里鄉,十萬零五千多公頃的廣袤土地,含括了南投、嘉義、高雄及花蓮等四個縣市,縱深自園區東部海拔300公尺之拉庫拉庫溪谷,上達3952公尺之玉山主峰頂。面積僅占全台的3%,卻孕育台灣半數以上動植物等物種資源,其量之大,其種之繁,實須生存於斯土的你我悉心維護、尊重以待。一路走來,玉山已不再是超越數字與排序的標竿,越貼近山、貼近土地,越易受大地的脈博所感動。至於能否窺得自然的堂奧獲得感動,也端看造訪的人是否已沉澱了繁碌、轉換了心境,真正用心靈去領受品味這生命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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