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訴訟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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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2021年7月施行之新制定商業事件審理法,就商業訴訟事件之審判程序及裁判外紛爭解決程序,已為重大變革。本書闡述商業訴訟新制之各項改革:其新引進之律師強制代理、商定審理計畫、當事人查詢及專家證人制度,使商業訴訟程序成為協同、合意之訴訟程序,引導將來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其所改善之事證開示制度,更能兼顧程序權保障及營業秘密保護等二要求。不僅改革起訴前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而且加強起訴後之集中審理制度。同時擴充起訴前、後之裁判外紛爭解決制度,充實當事人之紛爭解決程序選擇權,確保其居於實體及程序主體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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