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瑜伽經》於西元前二世紀誕生以來,無數哲學家、瑜伽修行家、宗教家、政治家或文學家等注釋和講解過《瑜伽經》。但縱觀這些注釋,絕大多數都帶有強烈的宗教傾向,讓後人產生了錯誤的認識,以為《瑜伽經》就如同這些注釋者所注釋的那樣,是一部宗教教典,是一部關於信仰的指導書。在這兩千年來,《瑜伽經》一直被視為印度教經典。在印度歷史上,只有極少數思想家和瑜伽行者堅持認為,《瑜伽經》不是宗教經典,而是經由嚴格的瑜伽修證獲得終極覺醒的生命實踐科學。經由這次全面譯解,我們希望有效地還原此經的本來面目,即將它恢復為一部瑜伽哲學大典,一部體系完整的生命修證著作。晚期大乘佛教(即密宗)中很多重要的修行方法,如噶舉派的「那若六法」和寧瑪派的「大圓滿法」,以及本人所傳承的皇冠瑜伽核心修行方法——「心傳」與「倒果為因法」等,皆無可爭議地源於《瑜伽經》,也即源於聖哲帕坦伽利的教授。這為迅速崛起於西元七世紀的印度晚期大乘佛教(即密宗)的幾大核心修行方法,找到了歷史源頭和原型,同時也為後世很多印度哲學學說和瑜伽修行方式,找到了思想來源和理論基礎。印度是一個非常不注重歷史的國家,太多關於印度的哲學史、思想史、學術史、瑜伽史、文化史、藝術史等領域內的問題,因嚴重缺乏文獻資料和歷史記錄而久久難以澄清。經過對《瑜伽經》的研究和譯解,為在印度哲學史、宗教史和瑜伽史上遺留下來的諸多期待解決的難題,提供一些有依據、有說服力的答案或線索,這將對印度哲學史、宗教史和瑜伽史進一步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自印度瑜伽經由歐美間接地傳入我國至今已有近三十年的歷史。縱觀這二三十年我國瑜伽事業之狀態,始終處於一個很初級的階段。其具體表現為:有法無理,師資綜合素質低;一味注重體式,忽視了瑜伽修行的重心在氣脈和心性層面;從未召開過一次真正意義上的瑜伽學術研討會等等。如此,我國瑜伽修學者長期缺乏權威和體系完備的指導,致使我國多數瑜伽修學者至今仍處於盲修瞎煉狀態。此次系統譯解《瑜伽經》,可很好地為我國廣大瑜伽愛好者提供一個權威的指導:從此,我們有明師可依——瑜伽之父帕坦伽利即是所有瑜伽修學者的根本導師;從此,我們有傳統可承——以《瑜伽經》為基礎開創的瑜伽學派和修行傳統,是瑜伽歷史上最純正的傳統;從此,我們有權威可從——《瑜伽經》自誕生至今,一直被公認為瑜伽修學最權威的聖典;從此,我們有目標可趨——《瑜伽經》為我們提供了瑜伽修行最完備的體系。依此體系,將最快速最徹底地實現瑜伽修學的兩大目標——祛病健身和開悟解脫。如此,可使包括我國在內的全世界瑜伽修學者,在修學之道上少走或不走彎路,達到事半功倍之效。瑜伽在印度數千年的文化與思想發展史上,始終是百家學術之基礎。印度文化的幾個重要組成部分——印度教文化、佛教文化、耆那教文化、伊斯蘭教「蘇菲」文化等,無一例外地,全部建立於對瑜伽的修行實踐和從不同角度對瑜伽的詮釋、傳承和理解等基礎之上。百家學術因對瑜伽的不同認識而各自分歧,獨立門戶。解鈴還需繫鈴人,如欲深入瞭解百家學術之源頭、分歧之原因、思想之個性等,必須回到瑜伽這個百家學術之基石上來,經由瑜伽才可有望更進一步地理解和把握百家學術之精彩處,並認識其局限性。歷來文化衝突都是引發政治衝突、軍事衝突、經濟衝突、民族衝突、思想衝突以及情感衝突的最深層原因。如何解決人類的文化衝突——具體表現為文化群體之間的隔膜、敵視、輕蔑、冷淡、拒絕或封閉等——一直是有擔當意識的學者們的責任和使命之一。而瑜伽由於其自身的實踐性、可塑性、包容性、普遍性和基礎性等特性,它在印度數千年歷史上充分發揮了溝通各種文化思想的通道和橋樑的作用。現在經由我們的努力,希望將瑜伽的溝通功能和以瑜伽為參照系的比照會通功能,再次或更好地發揮出來,讓其在新時代裡發揮出更深遠的意義和價值。要溝通不要衝突,要尊重不要敵視,要合作不要封閉,要同情不要冷漠——這是所有進步人士對這個世界發出的共同願景。經由我們對《瑜伽經》的譯解,力求將瑜伽作為東方文化的母文化或元文化的特性——實踐性、可塑性、包容性、普遍性和基礎性等特性,充分地發揮出來,為中印文化以及東西方文化深度而全面的會通,提供一個全新的管道和不同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