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說「主權在民」時,我們說的其實是甚麼?香港站在歷史關頭,我們應如何再去思索對主權的追求?梳理歐洲思想史的相關理論重構、分析當代面對的重要挑戰,重新思考「主權在民」,尋求解放政治想像的可能。「主權在民」的民主理念歷史悠久,而在香港反送中浪潮,其中一個核心思想正是「主權在民」。這次浪潮和以往的⺠主運動不同的是,抗爭陣營開始重新想像政治主權——但當我們說「主權」時,我們說的其實是甚麼?「民」所指的又是誰?紐約社會研究新學院(TheNewSchoolforSocialResearch)政治系博士生李宇森,針對主權在⺠論的理念部分,以一古一今的兩位哲人——法國哲學家盧梭(Jean-JacquesRousseau)及德國法學家施密特(CarlSchmitt)的主權在⺠論作主軸,分析他們的見解;同時重點處理兩個在當代極為重要、也跟主權在⺠論直接相關的論爭維度——階級利益和⺠族主義。透過一古一今、兩個維度互相對話,希望重新否想以下的問題。‧主權跟政府有甚麼不同?‧主權在民跟自由平等的政治價值有甚麼關係?‧主權在民跟民主制度和代表性有甚麼關係?‧為何人民擁有主權?‧主權在民是否等於人民整體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標?‧主權在民是否等於民族主義?民主進程從來沒有一成不變的藍圖,「主權在民」也應是一個充滿未知和可能的開放式詰問。透過梳理歷史、批判傳統對主權在⺠的一些既定預設或想像,或許我們會獲得更多政治構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