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大學開放課程百大法律書單之一弒親、分屍、姦殺、隨機殺人等駭人案件層出不窮,但犯罪者並不是精神失常,一切都有跡可尋,因為他們的思維模式原本就與一般人不同。 露西因為對家人心懷不滿,抱起學步的孫子一把從六樓扔出去,孩子當場喪命。她說:「因為每個人都愛她,不再愛我。」泰瑞趁妻子外出時,在家猥褻自己七歲的兒子。他說:「這是屬於我們兩人之間的愛,這可以跟父親建立更親密的感情。」傳統的犯罪研究總是認為犯罪者是社會、心理和生理因素下的受害者,他們對這些因素少有、甚或完全沒有掌控力。與罪犯交手五十多年的臨床心理學家沙門諾挑戰這樣的觀點,他認為想找出犯罪行為的肇因是無謂之舉,這只會提供犯罪者更多藉口,好從法律制裁脫身。沙門諾博士指出,我們應該將焦點放在所有罪犯都共有的思維與行為模式,也就是「犯罪人格」。透過毒癮、家庭暴力、職場犯罪、網路犯罪和恐怖攻擊的實例,他深刻剖繪犯罪者的心理運作方式,也羅列這種人的人格特質:自我膨脹、控制欲強、不負責任、說謊成性、冷酷無情。罪犯的思維模式,使他們選擇犯下罪行。但他們的思維錯誤並非無法矯治,沙門諾博士詳述協助罪犯建立正確思維的方式,使得他們能夠重新做出選擇,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