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結構經濟學:經濟發展理論和政策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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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國家的經濟蓬勃發展,而另一些國家卻逐步衰退?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家林毅夫,為繁榮經濟擘劃具體可行的策略!從二次大戰到現在,只有包括台灣、韓國在內的13個經濟體,從低收入躍升到中高收入,以當時的經濟理論來看,這些經濟體推行的政策都是錯誤的,但為何他們會成功?其關鍵就在於本書所強調的,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必須依其要素稟賦(factorendowment),檢視有多少自然資源?有多少勞動力?有多少資本?基礎設施如何?以及法律、金融與各種制度的效率如何?再決定採用相對便宜的資源要素,去替代相對貴的資源要素,成本才會最低,產出才會最大。本書是前世界銀行副總裁暨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反思全球經濟發展理論和政策的巨著。所謂新結構經濟學,是應用新古典的分析方法,研究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為何不同,為什麼經濟結構發展過程不斷調整、不斷變動,以及其決定因素為何;而要素稟賦,就是一個國家有多少勞動力、自然資源與資本。林毅夫舉了一例:「如果兩方要賽馬,他那邊實力比你強,你用你的快馬跟他的快馬競爭,你會輸。你用你最差的和他的快馬競爭,然後用你快速的馬和他中速的馬競爭,用你中速的馬跟他慢速的馬競爭,你就會打贏。」這就是本書要講的,如何在現有的要素稟賦基礎上,找出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市場,做大、做強。林毅夫在書中具體提出「兩軌六步法」,強調發展中國家政府可以透過成長鑑別和因勢利導,依照六個步驟實踐新結構經濟學的發展理論:(一)選擇目標國家:要素稟賦結構相似,人均收入比我們高一到兩倍甚至三倍的國家。(二)選擇目標產業:目標國家的經濟有20年以上連續快速發展,其夕陽產業就是我們的朝陽產業。(三)降低交易成本:在比較優勢相同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的勞動力成本只有對方的30%到50%,就可以用低工資優勢與之競爭。(四)扶持全新產業:如果國內企業發現一新產業可為,政府就應該幫助企業排除發展的障礙。(五)局部集中改善:政府資源有限下,必須成立經濟特區、產業園區,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還有利於催生產業群聚。(六)外部補償:先行者的產業升級有外部性風險,政府必須給予補償。林毅夫確信,每一個發展中國家如果能充分利用比較優勢、挖掘後發優勢,其產業升級速度都會比已開發國家更快,都有潛力維持每年8%或更高的成長率,持續成長數十年,顯著地減少貧困,並在一兩代內成為中高收入國家。這本書將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其經濟發展潛力,一個沒有貧困的世界將成為真實,而不只是一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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