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我政府與香港、澳門間交流之情勢發展以及政策調整,各機關陸續配合新訂、修正或廢止相關港澳法規,並為查閱便利,原修訂15版所收錄之法規已有增刪,例如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人員及聘僱期間認定辦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刪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審查港澳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本彙編係修訂16版,就當前港澳工作經常適用之法規,包括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該條例授權各主管機關訂定之子法、組織法規與行政規則彙編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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