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十八講:婚姻族制×政體階級×選舉賦稅×貨幣刑法,呂思勉談五千年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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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婚姻階級到衣食住行,敘述力求扼要,行文亦力求淺顯,史學大家呂思勉剖析中國文化的緣起與發展──氏族不慣與同族爭鬥,鎮壓本部族之職就讓異族人做?婚禮中的聘禮,古禮稱為「納征」,即是買賣婚的遺跡?中國服飾大體上可謂自行進化,其仿自外國的其實只有靴?魏晉南北朝之世,殺政敵牽及家屬,甚至嫁出之女亦不能免?▎婚姻:掠奪的變相,亦開買賣的淵源?據社會學家所考究「先史時期遊獵階級極為普遍」,而遊獵之民喜歡掠奪。但可供掠奪之物極少,女子遂成為掠奪的目的。其後慮遭報復,往往在掠奪後遺留物品,以為交換。此時的掠奪,實則已漸成為貿易,女子亦為交換品之一。掠奪來的女子是掠奪者的奴隸,須負擔一切勞役。此既足以鼓勵男子,使之從事於掠奪;又婚姻之禁例漸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漸少,亦益迫使男子從事向外掠奪,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於女子的奴役。▎賦稅:樂歲不能多,凶年不能減?中國的賦稅,合幾千年的歷史觀之,可以分為兩大類:(一)以最大多數的農民所負擔的田稅、軍賦、力役為基本,隨時代變化而成為種種形式。自亡清以前,始終被看作是最重要的賦稅。(二)自此以外的稅,最初無有,後來逐漸發生,逐漸擴張,直至最近才成為重要部分。租、稅、賦等字樣,在後世看起來,意義無甚區別,古代則不然。漢代的田稅,古人稱之為稅,亦即後世所謂田賦。▎階級:原以異族為俘虜,後本族犯罪者亦為奴隸?奴隸的起源,由於以異族為俘虜。《周禮》五隸:曰罪隸,曰蠻隸,曰閩隸,曰夷隸,曰貉隸。似乎後四者為異族,前一者為罪人。然而罪人是後起的,當初本只以異族為奴隸,後來本族有罪的人,亦將他貶入異族群內,當他異族看待,才有以罪人為奴隸的事。免除奴隸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法令(多因犯罪而為奴隸),一種是以財贖(大約是俘虜一類)。後世奴隸的免除,也不外乎這兩種方法。本書特色:本書由史學大家呂思勉寫就,取材頗經揀擇,說明亦力求顯豁。全書共分為十八個主題,如婚姻、財產、貨幣、教育、衣食、住行等,透澈剖析了中國文化的緣起、發展以及特色。希望讀者能夠對於中國歷史上重要的文化現象略有所知,讀透五千年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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