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逝世的第二天—―小泰德問一位到白宮來的訪客,他的父親是不是在天堂。「我絲毫不懷疑啊!」客人答道。「那麼,我很高興他已經去世,」泰德說道:「因為自從他來這裏以後,從未快樂過,這個地方對他是不相宜的。」 有一年春天,我在倫敦的旅館中吃早餐,和平常一樣翻閱早報,看著一些關於美國的新聞,大多是一些很平凡的報導;但在那個早上,卻意外地看到一篇內容豐富的好作品。報紙的一個專欄刊載著亞伯拉罕‧林肯的事—―不提他的政治,卻是談論他的私生活;他的憂愁、貧困、失敗和他對安妮的崇高愛情,以及和瑪麗‧陶德的悲慘婚姻生活。我帶著極大的興趣和好奇,閱讀這段專欄。我在中西部生活了二十年,住在離林肯故鄉不遠的地方;我對美國的歷史一向是極感興趣的。本來我以為自己對林肯的生活是相當熟悉的;但不久即發現並非如此。事實上,我這個「美國人」倒是經由倫敦的報章,一個愛爾蘭人寫的專欄,才認識到林肯生平,真是非常有趣! 同時我也訝異於自己的「無知」,但不久之後,我發覺有許多人也和我一樣。他們對林肯所知道的,便是—他在一間小木屋裡出生,走過好幾哩路借書,到了晚間就在爐火前閱讀;他劈過柵欄木,當過律師。會講一些幽默有趣的話,曾經有人問他:「一個人的兩腿該有多長?」林肯回答:「必須有足夠觸地的長度。」而被稱為「老實的亞伯」。他曾和道格拉斯辯論過;當選美國總統,戴的是絲質大禮帽。解放黑奴,在蓋茨堡曾演說過;他希望曉得格蘭特愛喝什麼牌子的酒,以便也贈送其餘的將官們;而終於在華盛頓的一家戲院裡,被布斯暗殺…… 這引起了我的興趣後,便前往大英博物館,翻閱有關林肯的書籍,我愈讀愈著迷,終於決定要自己寫一本關於林肯的書。我知道我沒有足夠的學養和才幹,來為學者或歷史人物寫出嚴肅的傳記,我覺得關於這類的書籍,已比比皆是,再也用不著我來寫了。然而,我深覺需要有一本簡短的傳記,簡潔扼要地說出他生平中最有趣的事,讓忙碌的現代人看。我在歐洲寫了一半,而後又在紐約寫了兩年,最後將所寫的東西全投入廢紙簍。然後我到伊利諾州,打算在林肯幻想或勞碌過的地方寫他的故事。好幾個月間我都和一批人在一起,他們的父母都曾和林肯一起工作過。那時,我整天埋在舊書堆、信件、演說稿、報紙堆,以及陳腐發霉的法院存檔的紀錄中,盡力想要去了解林肯。 我在彼得斯堡待了一個夏季。我住在那裡,因為它離新沙連村僅有一哩路,而林肯便是在那村子度過他生平最快樂的歲月。他在那裡開過一家磨石店和雜貨店、學習法律、幹過織匠、當鬥雞和賽馬的裁判,也曾戀愛,也曾傷心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