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戲》最初以話劇形式發表於一九七○年。首演則是在澳洲的坎陪拉大學(UniversityofCanberra)舉行,此後,此劇也成了台灣各學院劇社常演的劇目。二○○二年,作者為「台南人劇團」的演出另寫了歌舞劇版,二者的人物和情節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劇詞和場面:在歌舞劇版最後加了個後設性的尾巴,減少了可悲的氣氛,把喜悲劇變成純喜劇,強調出娛樂的一面。除了嬉鬧之外,《蛙戲》畢竟別具意涵,比方劇終蝦蟆們一個個撞樹而死,在死掉一群蟲崽無所謂嚴重的荒謬可笑中,暗喻了人們為種種自以為高尚的理念而壯烈犧牲的另一面相。作者是否看輕了人類理想的價值?抑或如玩世的蛙一般有些玩世不恭?這點就留待觀眾去評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