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麒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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睽違六年 繼《烈佬傳》之後黃碧雲最新 非虛構小說小說還有甚麼可能?寫盡了嗎?一九六六年因天星小輪加價引發的兩夜騷動。騷動在彌敦道發生,十九歲的盧麒走在前頭,十一個月後被發現吊死。全篇以各種相關史料與媒體報導,完全是以第三者他人語言鋪陳小說形式,黃碧雲搜集大量記載與報導,其龐雜堆疊可以說非常挑戰讀者過往的閱讀經驗,但也開啟了非虛構小說創作之路的可能性。《盧麒之死》代表著香港青年新的角度,也代表著現今香港的種種氛圍。黃碧雲如是說: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盧麒屍體被發現在佐敦谷牛頭角徒置區細小單位的上格床懸吊,雙腳著地,膝微屈呈下跪狀。一九六六年四月五日,盧麒穿著一件紅色風衣,淺色短褲,白襪黑鞋,出現在中環天星碼頭,支持絕食青年反對天星小輪頭等座位加價五仙。當晚他成為遊行示威的領袖,引發其後兩夜的騷動。警方發催淚彈、木彈及開手槍及輕機槍驅散群眾,一示威者被槍擊死亡,三名示威者中槍受傷,一千四百六十五人被捕。盧麒之死經死因裁判法庭三天聆訊,陪審團裁定死於自殺。盧麒吊死之單位,為一名之前並不認識的「友人」所提供。死時或死前因為咬著下唇,嘴唇深豔。腳背有血。熱情爆發之後的失望、恐懼、出賣、疑惑、遠離、孤獨:如果盧麒並非自殺。那豔情年代。我們都害怕第四可能:「原因不明。」「存疑記錄。」我們沒有從歷史明白甚麼,除了情感。盧麒於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生於香港。很懸疑:那天勞動節。一九六六年四月四日,下大雨。有一天日蝕。有一天地震。一天微涼;盧麒見到的一個女子,「親愛的」,她穿上灰色毛衣。我的非虛構小說:字義衝突,互相出賣: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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