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傳統建築木質彩繪在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具有兩種法定身分:其一為位於「古蹟建築類」(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等)指定範圍的一部分;其二為因其重要性或移地保存,而另外指定為「古物類」。而若就定義範圍,則為:「泛指傳統建築中,以木質為載體,且以傳統工藝技術繪製之彩繪構件,其類別包括門神、棟架與其他結構等位置,諸如畫心、單彩、壁堵等部分」,廣泛地說,即是附屬或拆卸自傳統建築內的木結構、棟架之彩繪。然而,因傳統木質建築多位於開放或半開放性空間,容易受到環境因素影響,其彩繪部分,也常面臨保存不易,甚至嚴重損壞、遺失等困境,而無法恢復或保存其原有工藝藝術價值,所以通常以傳統工法、材料新繪、仿繪等式進行。近年在修護方向上,則以強調保存真實性、歷史性、最少介入性的修護原則,並藉由保存科學及調查紀錄的輔助,針對原有彩繪施作工法、材料及其劣化狀況進行深入研究分析,進而提出傳統木質彩繪的保存修護規劃。在木質彩繪保存修護現場,已可看見傳統彩繪匠師與文物修護人員採取共同合作的案例,既保存前人彩繪有形的文化資產,也延續了傳統木質彩繪技法中珍貴的無形文化資產價值。臺灣文化資產保存觀念日趨成熟,相關專業研究與實務亦越趨完善,建立使用詞彙的共識與基礎,也成為近20餘年來,臺灣與國際文化資產保存觀念相互接軌的重要議題。因此為使臺灣傳統建築木質彩繪的保存修護,能有完備且具一致性的通識詞彙與參考圖典,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規劃編輯出版《建築彩繪專有名詞圖典木質彩繪篇》,詳細蒐錄各種材質、專用名詞的說明與解釋,以做為國際進行保存修護與研究之通用語詞,並提供使用者於相關工作及各面向的知識拓展過程中,更加便利地應用參考,裨益於研究與實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