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通稱「治警事件」。有關這個事件的第一手資料很少。除了第一、第二審判決文可以在「日治時期法院檔案資料庫」中獲得,以及利用《台灣民報》的即時報導得知法庭攻防中檢辯雙方的辯論內容之外,一直找不到檢調的偵訊筆錄,以及預審法院的預審記錄原本。所幸,楊肇嘉先生六然居所保存的「治警事件預審紀錄手抄本」的出土,大大的補救了過去第一手資料付之闕如的遺憾。在完成預審記錄的內容還原與中文翻譯之後,這份史料應該已經可以成為提供各個不同學門專家利用的文獻。主編忝屬法律思想史的學徒,只能自本身專業的角度,提供一個有限的分析。
法院